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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周报 | 一览阿特斯、汉能、隆基等企业新动向

核心提示:一览阿特斯、汉能、隆基等企业新动向
  市场:
 
  渭南1——9月光伏发电6.42亿千瓦时,占比85.01%
 
  11月2日,渭南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7.54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完成产值5.87亿元。此外,截止9月底,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71.96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9.63%,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以光伏发电为主,风力发电、小型水电、垃圾填埋气发电为辅。
 
  从发电量看,1——9月份全市光伏发电6.42亿千瓦时,占比85.01%;从发电效率来看,全市普通光伏电站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83小时,最高为1263小时,最低为450小时。
 
  浙江电网前三季光伏发电76.24亿千瓦时
 
  前三季度,浙江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58.66亿千瓦时(省内发电机组,含华东统调),同比增长4.31%。其中,光伏发电量7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2%。
 
  此外,前三季度,浙江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折算成标煤节约752.7万吨,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硫16.8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2.82万吨,同比增长4.3%。
 
  江苏前三季光伏发电新增并网装机330万千瓦
 
  从江苏发改委处获悉,1——9月,江苏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77万千瓦,累计装机2449万千瓦(全国新增5596万千瓦,累计706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规模的20.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8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新增并网装机330万千瓦,累计装机1237万千瓦(全国新增3454万千瓦,累计16500万千瓦),位列全国第二;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装机519万千瓦(全国4680万千瓦),占全国11%,位列第三。
 
  陕宁青三省区2017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
 
  根据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陕、宁、青三省(区)2017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的报告,截至2017年底,三省(区)累计并网光伏容量1964.3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17.03%。发电量方面,2017年,三省(区)光伏累计发电量238.35亿千瓦时,弃光电量19.87亿千瓦时,弃光率7.69%。
 
  河北前三季太阳能发电41.6亿千瓦时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数据,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量25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全部发电量增速12.2个百分点。其中,太阳能发电量41.6亿千瓦时,增长20.4%。
 
  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全部发电量比重为11.4%,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
 
  企业:
 
  天业通联重组新动向:晶澳太阳能回A获持续推进
 
  11月2日,天业通联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据公告,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
 
  1、本次交易涉及美股私有化、拆红筹及股权融资,交易较为复杂。在关联公司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完成后,晶澳太阳能还需要进行红筹结构拆除、内部资产整合和股权融资,事项繁杂,任务艰巨。目前私有化主要工作已完成,拆红筹的一部分工作已完成,股权融资尚在进行中。
 
  2、标的公司体量大,资产梳理、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晶澳太阳能体系内实际经营主体多,涉及多项资产的全面尽调,工作量较大,目前仍在积极推进中。审计、评估工作也正在加紧推进。
 
  天业通联表示,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进程,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至少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票复牌后,如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导致最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承诺自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中广核新能源前9月售电量9552.2吉瓦时
 
  2018年9月集团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售电量1063.0吉瓦时,较2017年同比增加17.1%。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增加3.2%,中国太阳能项目增加82.3%,中国燃煤、热电联产及燃气项目减少4.5%,中国水电项目增加12.1%及韩国燃气项目增加27.3%。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集团累计完成售电量9552.2吉瓦时,较2017年累计同比增加23.4%。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增加33.5%,中国太阳能项目增加25.5%,中国燃煤、热电联产及燃气项目增加5.6%,中国水电项目增加5.3%及韩国燃气项目增加27.4%。
 
  多晶硅制造商新特能源拟发行债券30亿用于扩产、偿债等
 
  新特能源11月6日晚间连发三条公告,宣布已安排下月将举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寻求两个债券发行许可,预计约筹资30亿人民币。
 
  公告显示,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中国电力企业特变电工子公司——多晶硅制造商及风电光伏EPC承包商新特能源,拟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以及后续增发10亿人民币可续期公司债券,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补充经营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用途。
 
  协合新能源10月权益太阳能发电同比增31.1%
 
  11月5日,协合新能源公布了10月权益发电量情况,10月总权益发电量295.54Gwh同比增长27.59%。其中,风电发电量257.39Gwh,同比增长27.09%;太阳能发电量38.15Gwh,同比增长31.1%。
 
  1——10月,累计总权益发电量2859.03Gwh,同比增长49.45%,其中,风电发电量2485.41Gwh,同比增长62.56%;太阳能发电量373.62Gwh,同比减少2.75%。
 
  因融资能力遭质疑,阿特斯私有化进程“搁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文件称,阿特斯宣布由董事会成立的独立及无利害关系的特别委员会,通过审查及评估由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瞿晓铧博士于2017年12月9日提出以18.47美元/股的价格进行私有化的相关事务,已决定向董事会推荐解散特别委员会,并停止审查拟议交易。
 
  特别委员会认为在瞿晓铧博士提出私有化建议以后的这段时间,光伏行业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瞿晓铧博士获得足够融资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至此,阿特斯的“私有化”之路,因为融资问题而宣布搁浅。
 
  进入国企时代!华发集团拟入主易事特
 
  11月6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华发集团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华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达到34.9%,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收到控股股东私有化的提议
 
  11月6日,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由控股股东(于公司20,129,970,921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7.76%)向公司就公司股份私有化的提议。
 
  控股股东表示,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需要,提出对公司股票进行私有化的提议方案,决定对公司股东持有的所有股票进行私有化,收购价格为每股不低于5港元,以现金收购或股票置换,私有化之后公司拟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按公司现已发行股份42,145,676,048股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约73.96%公司已发行股本计算,收购规模将约为54,873,670,000港元。
 
  若控股股东私有化公司股份的提议落实,控股股东须就收购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所持有的该等股份除外)提出自愿全面收购提议。可能进行的自愿全面收购提议一旦落实,可能导致公司私有化。
 
  霞客环保47亿买下协鑫智慧能源90%股份
 
  11月5日,霞客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将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买下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
 
  其中,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标的资产中上海其辰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75%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此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6,9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70,520.00万元,上述差额443,620.0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及秉颐清洁能源购买。
 
  20.83%!隆基再次改写PERC组件转换效率世界纪录
 
  11月8日,隆基宣布:经独立第三方认证测试机构TüV南德(TüV——SüD)测试,隆基60型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20.83%,再次打破单晶PERC组件效率世界纪录,这已是2018年以来隆基乐叶第四次刷新组件技术的世界纪录。
 
  据了解,2017年4月——2018年2月,隆基五刷PERC电池效率,打破了PERC电池可量产效率23%的极限。目前,隆基旗下电池产线将全部升级为PERC产线,满足全球市场对高效PERC产品的需求。
 
  政策:
 
  河北南部电网2018年优先发电调整计划
 
  根据河北发改委关于调整河北南部电网2018年优先发电量计划通知提出的调整原则:对统调纯凝、热电联产机组普调发电量。对新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机组,按照发电业务许可证取得时间,补充下达优先发电计划。对部分可再生能源机组,按照实际资源量调增(调减)优先发电计划。对少数电网支撑、供热机组,按保障电网安全和“以热定电”原则适量调增。对年初下达优先发电计划但1—9份未发电机组,取消优先发电计划。
 
  此外,《通知》要求,1)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发电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优先发电计划进行调度,确保三公调度;2)迎峰度夏期间热电机组负荷率没有达到70%、纯凝机组没有达到80%的,机组剩余的度夏政府定价优先发电电量可滚动调整到其他月份;3)网厂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结算工作。为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今年优先发电计划中安排了各发电企业需要市场化形成价格的发电量,其结算优先于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省电力公司要和各发电企业加强沟通,按照本次调整计划开展相关结算工作;4)各发电企业要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做好设备检修和电煤储备等工作,确保机组正常出力,满足电力、供热需求。
 
  冀北电网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实施细则
 
  根据华北能源监管局11月5日印发的《冀北电网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试行)》,当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受限时,按照优先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可再生能源场站发电。所有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级相同,均设为最高优先级。
 
  对于部分容量享受扶贫指标的光伏电站,在有功控制时将其拆分成一个扶贫电站和一个非扶贫电站,对于扶贫电站按照全容量享受扶贫指标的光伏电站控制原则优先发电,对于非扶贫电站按照与普通光伏电站相同的原则下发出力指令。
 
  此外,部分容量享受扶贫指标的光伏电站拆分后,发电计划、功率预测等两个细则考核内容均按照两个不同的场站分别对待。
 
  山西五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光伏+”智能化发展和应用
 
  11月2日,山西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电厂智能化发展及示范工程建设。发展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模式为基础、以通信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自动化、信息预测精确化、调度决策最优化、运行控制一体化”为特征的智能电厂,实现设备智能化、控制智能化。推进“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一体化融合,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经济运行的目标。鼓励研究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光伏技术融合,实现时间、空间、设备等多层面、多维度监控、管理。通过无人机智能巡检,及时发现组件问题,实现智能监控。采用光伏智能化系统,推进光伏+农业、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园区、光伏+农村的智能化发展和应用。
 
  福建:12月起湿地公园内禁止从事光伏发电等项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在湿地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办法》要求,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的,有关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或者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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