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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于董事长倡议全体员工买入公司股票事项实施完成的公告

核心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5日在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基本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且在12个月后连续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增持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1)补偿计算时点:买入日期: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出售日期:2018年6月13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2)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成交均价—卖出数量*卖出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饶陆华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4、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5、补偿具体时点
  
  饶陆华先生将在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二、员工买入公司股票情况
  
  截止倡议增持有效时间,共有120名员工累计净买入公司股票1,133,105股,成交均价约8.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21,606.50元。
  
  三、上述在职员工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原公告的补偿计算的出售日期为2018年6月13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因公司停牌,上述出售日期顺延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0。鉴于近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调整,呈低迷态势,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决定将补偿计算的出售日期延长至2018年9月28日,即实际补偿计算的出售日期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28日。
  
  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28日期间,上述在职员工共卖出公司股票408,600股,成交均价约为5.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5,953元。
  
  四、因产生卖出亏损需董事长现金补偿的情况
  
  根据在职员工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28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情况,需要董事长饶陆华先生现金补偿的总金额为1,307,474元,该补偿款项已于2018年10月10日补偿完毕。
  
  五、承诺履行情况
  
  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的倡议是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个人承诺发出,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已按承诺履行,未发现存在违约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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