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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获批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通过,铜陵市水利局发布项目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56hm2;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0%;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此外,铜陵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申报单位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提出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格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我局和枞阳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各一份)。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127号)和《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阶段性收费执行事项的通知》(皖水保函〔2022〕189号)要求,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80%缴纳,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6.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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