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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湖北、广西发布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核心提示:安徽、湖北、广西发布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安徽

追加规模:50万千瓦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9时30分开标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能源局的委托,现对“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配置项目”(项目编号:GN2016-02-2442)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16-02-2442

2、项目名称: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配置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省能源局

4、项目背景: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配置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进一步创新安徽省光伏电站规模配置方式,鼓励申请人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获得建设规模,推动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引领电价下降,提升我省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绩效水平,加快推进新能源实施,安徽省能源局决定启动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配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

5、项目概况: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为50万千瓦,申请人申请项目为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或者目前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

6、比选范围:安徽省能源局向申请人配置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申请人负责中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7、项目类别: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申请项目资料完备,应提供:

①属地发改委项目备案文件;

②申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土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或原则同意项目用地的意见;

③申请项目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

(3)截止至响应截止日,申请人申请项目须为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或者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

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的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提供电力公司出具并网证明材料,包括并网工作票或并网验收意见等。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申请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开标前。

2、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查找本项目并进行报名操作。

3、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申请人须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查找本项目,并按要求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五、响应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法

比选人:安徽省能源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创元大厦6楼

联系人:汪永智

电话:0551-62636753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朱泽忠、汪海宾

电话:0551-62220276、62220221、15375455875、17775059787

传真:0551-62220273

E-mail:zhaobiao02@ah-inter.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资料须登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youzhicai.com/”,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首页中“免费注册”(http://www.youzhicai.com/)。注册咨询电话:0551-62220088、62220099;

2.本项目将采用网上支付文件、资料费用;网上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网上发布控制价(如有)。比选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系统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直接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修改文件、控制价等)。网上支付采用银联快捷支付方式,只要个人银行卡上有银联标志,并登记了手机号码,即可通知手机验证码实现快捷支付,无需开通网上银行。

4.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书面盖章变更申请(咨询电话:0551-62220088、62220099),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5.报名未尽事宜由比选人及代理机构议定。

 

湖北

追加规模:100万千瓦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12:00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结合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情况,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申报工作,本次拟向国家申报追加规模指标100万千瓦,通过竞争方式分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的项目(并网时间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已实质性开工且确保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并网时间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

3、已获得部分规模指标但仍有缺口的项目可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项目已完成备案并提供备案证,且项目申报主体与备案的投资主体必须一致。

2、企业出具的承诺函(密封并加盖企业骑缝章,附件2)。

3、企业提供的项目已建成并网(需提供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和我局出具的并网运行批复文件)或已实质性开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发改(能源)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4、单个项目申报追加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已并网未获规模指标和已获部分规模指标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或企业集团申报的项目个数不超过3个。

5、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办)申报文件及《2016年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申报项目统计表》(见附件3)。

三、分配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指标分配原则

竞争性分配、项目建成并网及已实质性开工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

将上网电价和项目建设进度作为竞争性分配主要评价因素并另设加分项。

1、电价竞价50分,不设置最低限价。

电价分数=基准电价/企业承诺的项目上网电价×50分

基准电价为所有申报竞争的项目中企业承诺的最低电价。

2、项目建设进度50分。建设进度得分标准:

(1)提供电网公司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的,得50分;

(2)提供省能源局并网批复文件的,得30分;

(3)提供实质性开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发改(能源)部门盖章确认的,得20分。

3、加分项10分。在今年10月竞争性比选中,让出部分规模指标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单个项目得分=基准电价/企业承诺的项目上网电价×50分+项目建设进度得分+加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发改(能源)部门要抓紧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各企业要充分考虑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和我省光照资源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竞争电价。各企业在承诺项目并网完成时间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的项目,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无法获得规模指标,请各企业充分考虑到项目建设的风险。

(二)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今后超过国家下达规模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地发改(能源)部门做好企业的风险提示工作。

(三)各市、州、县(市)发改(能源)部门要对项目是否建成或实质性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未备案、未开工或2017年6月30日前不能并网的项目,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四)对转让、倒卖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竞争的资格,同时取消其获得的规模指标。

(五)请各市、州发改(能源)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送我局。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省能源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并成立由华中监管局、委机关纪委、局监管处组成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竞争比选结果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并报国家能源局同意后,在湖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肖光武,027-87894027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承诺函

附件:2016年光伏电站追加规模申报项目统计表

 

广西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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