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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策加速落地!鼓励光伏+储能协同发展

核心提示:安徽政策加速落地!鼓励光伏+储能协同发展

安徽省能源局重磅推出《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全省分布式光伏产业带来了一次深度洗礼。这份政策不仅对项目类型、备案流程和电网接入机制进行了精细化设计,更以“鼓励创新、灵活管理、安全可控”为核心理念,为工商业用户插上了光伏发展与储能协同的翅膀。

一、明确分类,激发多元化开发模式

安徽省此次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三大类: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纳入集中式管理,所有申报都依照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文件流程进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重点推行“全额自发自用”,在保障自用需求的同时,鼓励通过余电上网参与省内电力现货交易,负荷变化可申请转集中式电站;一般工商业项目则打破年自发自用比例的硬性限制,通过配建储能系统或引入柔性负荷调度,让消纳效率和成本效益并驾齐驱。如此分类,不仅让“谁的用电特性不同,享受的激励就不同”真正落到实处,更为企业提供了发展路径上的多重选择。

二、备案再简化,监管更透明

政策强调,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一律在安徽省在线审批平台完成备案,不得以“容量不足”、“市场整顿”等理由拖延或停滞受理。项目一旦开工,建设进度须在线实时填报,投产前一个月完成建档,逾期18个月未建成者将被清退;禁止在投产前进行股权或项目主体转让,对违规项目坚决整改直至清理。全流程的透明监管,确保了项目推进的高效与规范。

三、电网接入提速,储能配套扶上马

面对配电网接入容量的瓶颈,安徽省电力公司将按季度公布可开放容量,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对于容量紧张地区,用户可先行加装储能,再申请接入;而所有“全额自发自用”新增负荷项目都不受容量限制;并网项目必须在2025年底前完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大功能改造,以电网升级带动全省光伏产业提速。

四、安全与创新并重,打造协同示范

在安全监管方面,政策要求投资主体承担全过程安全管理责任,全力配合电网公司统一调度;与此同时,对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等创新模式给予重点扶持与示范奖励。这意味着,未来安徽不仅要成为分布式光伏的“装机高地”,更要成为储能与柔性调度技术的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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