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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PPP运作光伏发电项目“聚焦”扶贫 惠及807个行政村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曹县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空闲地、坑塘等资源,在全县27个乡镇(街道)807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年可创收1.7亿元,实现了贫困户、村集体、运营商“多赢”。   
   曹县大力推进农村PPP运作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大扶贫格局”,创新农村扶贫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曹县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空闲地、坑塘等资源,在全县27个乡镇(街道)807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年可创收1.7亿元,实现了贫困户、村集体、运营商“多赢”。
  
  “曹县是人口大县,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万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以下的村有160个,占19.8%。部分村农村产业结构单一造成群众收入低、集体经济薄弱,让干部想干事有心无力,也不同程度影响了村级党组织的服务能力。”曹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朱雷分析说。
  
  经过科学论证,今年1月19日,曹县推行PPP运作模式,县政府委托县农业局与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合同,投资总额达10.4亿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推进。“电站投入运营的前十年内,约60%的收入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回报,40%的收入用于扶贫及村集体公益事业,年可为807个村集体增收超过7000万元;后十五年,光伏发电收入全部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曹县807个行政村将100%从根本上扭转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付守训告诉记者。
  
  “村里的发展赶上了好机遇,光伏发电站并网发电后就有了村级集体发展资金,‘手有余粮’让村干部想干事的劲头十足,为贫困户办好事的点子一个接着一个。”提到村级光伏发电站给村干部带来的“变化”,曹县青岗集镇江楼村党支部书记江开军乐呵呵地说。
  
  据了解,曹县光伏项目是以村为单位申请,必须达到2.5亩方可获批,投资公司提供光伏设备,村民出租自家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及不适宜居住的破旧院落等,按照面积收取租金。不少村民有了光伏收入“打底”,想创出一番业绩。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2200户贫困户获得了租金,助力1.2万户贫困户脱贫。
  
  曹县实际光照系数为3.275,即全年平均每天的满负荷发电时长为3.275个小时,光伏发电的条件非常优良,利益非常可观。这让不少村民想把自家的耕地等非建设用地,用于光伏项目。
  
  据了解,曹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被纳入《山东省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运作示范项目》。在2017年3月全国人代会上,市委书记孙爱军将曹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PPP运作模式予以推介。
  
  9月30日,曹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实现全县641个分布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据统计,全县电站8月和9月的发电量为486.5万度,创收达476.7万元,按照收益分配比例,实现村集体收入190万元。目前,项目二期也已启动,待项目整体建成后,将实现144兆瓦并网发电,每年可发电1.72亿度,预计每年可帮助2万余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曹县光伏发电项目人力成本少、资源充足、时间长,符合‘靠得住、能持续’的扶贫理念,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帮助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增收,让贫困户对未来有‘盼头’。”曹县扶贫办主任都玉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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