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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将对光伏企业进行年检,不合格企业将被拉入黑名单

核心提示:光伏路灯、光伏车棚、光伏屋顶、“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在嘉兴,光伏应用早已不是新鲜事。
   光伏路灯、光伏车棚、光伏屋顶、“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在嘉兴,光伏应用早已不是新鲜事。昨天,记者从浙江嘉兴市光伏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应用市场,我市制定了相关企业综合评价办法,成立了嘉兴市家庭光伏应用联盟,以一揽子举措推动光伏应用“更阳光”“更健康”。
  
  光伏应用“朋友圈”持续扩大
  
  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创新、以创新推动发展,自2012年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逐渐探索出一条光伏应用的“嘉兴路径”。
  
  数据显示,试点五年来,我市光伏应用“朋友圈”持续扩大,光伏装机容量年平均增长102%。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成效明显,累计受理和并网容量分别为1418.68兆瓦和1328.72兆瓦,分别占全省的31.6%和33.6%。放眼全国,嘉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走在前列,装机规模占全国的7.62%。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全市光伏应用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至7月,全市新增装机387.1兆瓦,新增并网404.3兆瓦,超额完成年度力争目标300兆瓦。截至8月15日,全市累计受理光伏发电项目19208个、装机容量1784.69兆瓦,已并网运行18534个、并网容量1694.73兆瓦。
  
  应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应用模式也走向了多样化。如今,我市已逐步形成园区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农光(渔光)互补地面电站、光伏车棚以及家庭屋顶光伏等多种模式“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
  
  记者了解到,我市已陆续建成一批颇具影响力的标杆项目——2014年,秀洲区新塍镇沙家浜建成了全省首个农村集聚住宅小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秀洲光伏高新区建成了全国首个工业园区统筹屋顶资源连片开发示范项目;2015年,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建成了全省首个5兆瓦“农光互补”大棚项目,桐乡市河山镇建成了全省首个11.5兆瓦“渔光互补”项目;2016年,平湖市新仓镇芦川花苑小区率先启动光伏发电示范小区试点建设,小区总规模达997户……
  
  光伏应用走向“规范+”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我市将大力推进光伏应用“进园入企”和“进村入户”。在“进园入企”方面,《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提出,到2019年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100%,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面打造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实现全覆盖。在“进村入户”方面,《嘉兴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11万户。
  
  “大力推广和规范市场必须同步走。截至目前,全市光伏应用投资工程公司已有近百家,数量较多,规模不一,资质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尺子’去‘量一量’,导致市场出现比较混乱的现象。”市光伏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日前,嘉兴市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嘉兴市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综合评价办法》。
  
  据介绍,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建企业。这意味着,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当地光伏应用主管部门按规定准予纳入嘉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备案企业库的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都将被列入评价范围。
  
  市光伏办负责人介绍说,这项综合评价每年实施一次,评价指标包括企业资金实力、材料采购、技术力量、企业信誉、项目业绩、服务水平等,“评价体系设有若干加分项和减分项,根据最终得分将企业划分为‘A+’‘A’‘B’‘C’四个等级,并建立了奖惩激励机制。比如,对年度综合评价等级为C类的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进入‘黑名单’管控,企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自行整改提升,其间暂停企业建设项目并网接入。”
  
  为推动光伏应用走向“规范+”,嘉兴市家庭光伏应用联盟应运而生。据悉,该联盟是由我市从事家庭光伏研究、生产及应用的企业,以及在禾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热心于促进光伏行业进步的企业、团体及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
  
  记者了解到,应用联盟成立当天,便发布了《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技术规范》,对家庭屋顶光伏电站从系统设计到规范安装的一系列过程进行了标准的统一。此外,该联盟还发布了《嘉兴市家庭光伏应用联盟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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