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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例行督察组调研宣城市农业农村发展及光伏产业用地情况

核心提示:2017年6月27日,南京督察局副局长章昌华一行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实地调研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及光伏产业用地情况。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郎溪县县委书记张千水,郎溪县县长李斌,宣州区区委书记余宏汉,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承保与相关部门同志等参加了调研。   
   2017年6月27日,南京督察局副局长章昌华一行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实地调研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及光伏产业用地情况。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郎溪县县委书记张千水,郎溪县县长李斌,宣州区区委书记余宏汉,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承保与相关部门同志等参加了调研。
  
  章昌华副局长先后深入宣州区洪林镇、郎溪县飞鲤镇实地察看了洪林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晶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土地使用及管理情况,分别在宣州区和郎溪县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地方县(区)政府、职能部门和用地企业关于项目发展用地情况的汇报和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及光伏产业用地面临的困难与意见建议。与会同志普遍反映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方面,相关配套政策落地较难、部分规划不衔接、用地指标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章昌华副局长对宣州区及郎溪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及光伏产业用地工作提出了看法。他认为,一要珍惜用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二要依法用地,用足用好相关土地政策;三要坚持农地农用,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他要求,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依法依规管地用地,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用地行为,妥善处理好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维护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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