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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建设,坚持“一县一策”,加快光伏整县开发

核心提示:山东: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建设,坚持“一县一策”,加快光伏整县开发。
    4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据了解,能源领域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四五”时期,山东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建设。
 
  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介绍,所谓“五基地”:
 
  一是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海陆统筹、融合发展”,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二是打造海上光伏基地。按照“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开发思路,加快推进“环渤海”“沿黄海”两大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建设。
 
  三是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沿海区域盐碱滩涂地,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配套产业等融合发展,打造风光同场、储输并举、综合智慧、产业融合、生态友好“五位一体”的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
 
  四是打造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地区为重点,通过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模式,打造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新型技术示范、特色种养殖、生态治理修复为一体的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
 
  五是打造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3+2”总体开发布局,积极推进沿海核电厂址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
 
  所谓“两示范”:
       一是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区分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住房等场景,打造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典型模式,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整县制开发利用。
 
    二是“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围绕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建立用电、取暖、炊事等一体化清洁用能新模式,打造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美丽乡村样板工程。
 
  同时,围绕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加快调节电源建设,加强全网协同,最大限度保障清洁能源消纳。

  一是实施燃气发电示范。结合天然气管网和LNG接收站建设,充分考虑地区电力热力需求、气源保障等,优先在负荷中心城市和燃气管道沿线城市,重点布局重型燃机项目;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分布式燃机项目;在鲁北等可再生能源基地,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
 
  二是加快储能规模化发展。全面建成首批“5+2”储能示范项目,适时启动新一轮示范推广行动。加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应用,重点培育泰安等地区新型储能基地。支持建设独立储能设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引导有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制氢应用。
 
  三是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沂蒙、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枣庄庄里、莱芜船厂、青州朱崖等项目建设,推动储备站点滚动纳规。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站点资源普查,适时启动开发建设。
 
  四是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围绕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送出,加快推进配套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接尽接。建设智能微电网,推动与大电网兼容互补,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较2020年实现翻一番;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3%左右。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煤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双70”降到“双60”,能源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助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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