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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补偿3-4元/瓦,拆卸旧料归原主,山东聊城发布征地补偿新标准!

核心提示:光伏发电补偿3-4元/瓦,拆卸旧料归原主,山东聊城发布征地补偿新标准!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正式出台聊城市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新一轮《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等23大类,144小类;较上一轮标准平均提升了19.01%。其中:光伏发电按照3-4元/瓦进行补偿,拆卸旧料归原主。
 
  原文如下: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附件: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月8日
 
  附件
 
  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当地政府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开始抢种、抢栽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3.上述项目中涉及到政府投资建设的不在补偿范围内。
 
  4.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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