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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重产业配套到暂停分布式备案,双碳目标喂“肥”了谁的荷包?

核心提示:从多重产业配套到暂停分布式备案,双碳目标喂“肥”了谁的荷包?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在给新能源行业带来更为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居高不下的热度以及跃跃欲试分一杯羹的资本、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在这其中,地方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方,完全掌握着游戏的主导权,正试图将招商引资的压力传导给那些有着新能源开发任务的投资企业。

与此同时,目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并未落实到县,所以无论是集中式地面电站,还是分布式光伏的整县开发,地方政府只是将这些资源视为换取“利益”的筹码,而由此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行业乱象或许最终将由整个社会买单。
 
双碳目标加持下的新能源行业迎来了史无前例的热度,“某上市公司市值多年一直未见起色,在收购了一家新能源行业的小公司半数股权之后,股票几乎一夜起飞”,某熟悉资本市场的人士感慨道,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都在寻找合适的新能源标的,

尤其是一些发展前景受限的行业正迫切希望搭上碳中和的“东风”,来盘活上市公司的市值。

新能源的风口:蜜糖还是砒霜?

资本嗅觉灵敏,新能源行业自身也感受到了来自各个领域的热捧,然而这种热度对于行业来说,也许是蜜糖,但也可能是砒霜。
 
日前,凤凰网旗下《风暴眼》以一篇《县城里的光伏垄断生意:1家国企包全县,7家民企备案难》的万字长文报道了以河南襄城为例的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中的典型问题。同是河南,11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发改委的一纸文件更是将地方政府与行业之间的矛盾推上了风口浪尖。

商丘市文件要求,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必须同步配套产业以及签订碳指标协议,没有达到要求的未施工项目,继续暂停实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项目建设指标收回。这一文件在新能源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多位行业人士评价这一行为无异于明抢,“新能源投资在地方政府眼里就是一块肥肉,每个地方都想割一块”。

面对行业舆论的诸多压力,11月22日,河南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屋顶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建设,要按照国家能源局“五个不”的原则,把握好地方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既要在规范企业行为、保护群众利益上不缺位,也不能在项目管理法定程序、捆绑配套产业上越位。

文件下发同日,商丘市发改委召开关于风光电建设工作座谈会,表示即日起,对各县(市、区)下发的“关于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事宜的通知”收回,暂停实施,并提出妥善处理新能源有序开发、产业融合、保护群众利益等方面之间关系。

地方管理政策的反反复复对于企业来说来说,无疑是一个个“不定时炸弹”,除了自身业务能力之外,这种来自于政府部门的不可控因素更让从业者无所适从。这实际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在面对新能源快速发展的风口下,对于行业的理解、行业管理的方式方法以及目标等仍然缺乏统筹的规划以及深度的认识,出发点仍多以资源换产业为主,这其中的合理性仍有待探讨。

产业配套的“魔咒”

河南商丘仅仅是一个被摆在明面上的案例,但更多的要求其实被掩盖在暗地里,“河南发改委文件初衷跟导向是好的,但到了执行层面,省发改委的文件实际上对于地方政府没什么效力,地方政府包括市县甚至到乡一级”,一位从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多年的一线人员告诉媒体,“在我们开发的项目中,另一省份的一位县级领导明确表示,省里发指标那是省里的事,到了地方还是县里说了算,县里要给谁省里管不着”。
 
在新能源管理权限下发到地方政府之后,投资企业打怪升级之路愈发漫长,从省、市、县再到乡级政府,“省里把规则定的清清楚楚,但如果项目走不出县,连上报的机会都没有”。新规则下的新能源项目投资,正进入一个被多级政府“围攻”的阶段。
 
从乡到县市,这些门槛的设置大部分仍以产业配套投资为主,以西北某省为例,今年竞争优选名单中,大部分以投资企业+制造企业的联合开发体为主,或者是以合资公司的形式进行投标,“开发项目的企业负责拉制造企业进驻,下属的地方政府几乎都有相应的配套要求,还有地方召开新能源对接大会,大比例的产业配套,大部分的投资企业做不了”,一位熟悉该省情况的开发人员告诉媒体。

媒体还了解到,某中部省份,县级政府“狮子大开口”,要求投资企业建设一座投资成本3000万元的畜牧场,加上1万头牲畜,合计投资成本高达1.3亿元,“没有投资企业敢做,投资企业曾承诺一家出1000万的居间费,但地方政府并不接受”。
 
以资源换产业,这很难说是一个黑白对错的问题,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阳光可能是他们为数不多的“资本”。但可以确定的是,不合理的诉求以及不能真正给制造企业带来优惠的招商引资,最终只会扰乱行业的正常秩序,以闹剧收场。

今年以来,站在新能源风口上,多个地区提出了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的目标,大部分地区试图通过资源换取新能源产业落地,但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如果没有税收等方面的实际优惠条件,产业落地最终也只是一场空谈。“其实有些制造业来了只是走个过场,然后找各种理由说做不下去了,最后不了了之”,上述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的眼光不能如此短浅。

纵览近几年发展较快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以浙江义乌、江苏盐城、安徽滁州等为例,均给产业落地提供了优惠的税收以及其他配套等措施。真正吸引企业落地必然要遵循市场化规律,否则一场闹剧下来也只能是一地鸡毛。

农户、企业屋顶不能成为政府可垄断的“资源”

在地面电站陷入产业配套的怪圈时,整县推进政策的刺激下的分布式光伏也从市场化趋向地方政府垄断,要求产业配套、项目备案暂停、指定名单等情况频出。多位分布式光伏项目一线开发人员反馈称,“地方发改局以整县推进为由不给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最起码工商业企业以及农户屋顶的决定权并不能由他们来决定,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行业,选择哪家理应由屋顶所有者来决定”。

有行业资深人士评论,“与传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电站不同的是,分布式项目是建设在农户或者企业屋顶上的,这不能称之为‘资源’。资源从来都是独家的、垄断的,但在目标群体是企业或者农户屋顶的时候,这些并不具有独家开发权。地方政府不能也没有权力把千家万户‘客户’的自由选择权(买不买,买谁的,多少钱买)当成自己可以控制的‘资源’。”

诚然,在整县推进这一宏大目标的背后,由于涉及到农户、企业等众多主体,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建立规范的市场规则来维护群众利益,但是如果通过指定名单的形式来推进市场化的工作,那么这个领域会失去活力,同时对于已经在当地市场深耕许久的中小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打击。

新能源管理权限的下放,不能仅仅是赋予地方政府的权力,更多的应该是共担双碳目标的职责与维护新能源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重担。

“我们希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众多的企业与资本进入,打乱了原本市场的发展节奏,垄断与无序竞争也在破坏原有的规则,这对于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市场也很难说明白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位深耕浙江分布式光伏市场的资深人士感慨道。

“十四五”第一年,新能源行业刚开始迈入平价,尽管行业已经为此努力许久,但在今年的大形势下,风、光的平价仍然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未来面对电网调峰、配置储能、光伏+应用场景多样化,风、光电力还需要持续降低度电成本。越来越多资本与企业的进入,也带火了行业热度,但这个热度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助力碳中和、碳达峰的有序实现,而非一拥而上的热炒,否则带来的只能是行业内卷、外部施压、一起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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