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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子公司拟出售振江股份不超6%股份

核心提示:华闻集团子公司拟出售振江股份不超6%股份
   据获悉,2月24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闻集团”)发布《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显示,华闻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拟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江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约768.43万 股,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6%。
  
  据了解,截至目前,上海鸿立持有振江股份13024840股股份(占振江股份总股本的10.17%),该股份已于2018年11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此外,公司控制企业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鸿立华享”)持有振江股份6340085股股份(占振江股份总股本的4.95%),其中351万股已于2018年11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830085 股已于2018年12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振江股份成立于2004年3月1日,于2017年11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总股本12807.14万股。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光伏设备零部件和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制动环等风电设备产品,以及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
  
  华闻集团表示,上海鸿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按市场公允价格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7,684,284股股份,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 6%,出售期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振江股份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此外,华闻集团表示,本次上海鸿立出售的振江股份股份的最终价格由受托管理方拉萨鸿新决定,出售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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