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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15%、2h储能!内蒙古库布其光伏治沙项目启动竞争优选

核心提示:配15%、2h储能!内蒙古库布其光伏治沙项目启动竞争优选
       9月1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竞争优选公告》。

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0MW,配套储能系统容量不小于光伏装机容量的15%(2小时)。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竞争优选公告

为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推动杭锦旗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相关要求,杭锦旗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jq.gov.cn)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n)发布。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杭锦旗人民政府

2.优选实施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3.监督机构:杭锦旗监察委员会

4.优选服务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5.优选项目编号:MXJD-GFZS-01#(蒙西基地-光伏治沙)

6.建设地点: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7.项目信息:MXJD-GFZS-01#蒙西基地库布其光伏治沙项目装机容量为2000MW,本项目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基地拟建设3-4座220kV升压变电站。每座220kV升压站通过220kV线路送至过三梁500kV变电站。

8.优选内容:本次对MXJD-GFZS-01#蒙西基地库布其光伏治沙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开发企业。优选评审标准主要按照企业综合实力、项目实施保障、技术方案、设备与产业先进性、对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等要素考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信息

规划场址位于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库布其沙漠地带,属于政策鼓励建设光伏项目区域,光照资源条件优越,建设条件好;场址附近有兴巴高速和已建光伏项目,交通条件及现场施工生活条件相对便利;规划场址靠近220kV永兴变电站、拟建500kV过三梁变电站,电网接入条件较好。

光伏项目集中连片,符合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的开发原则,有利于实现杭锦旗光伏项目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场址位于库布其沙漠,采用光伏治沙的模式能让公众认识和接受光伏发电及生态化结合的概念,有利于打造鄂尔多斯市乃至全国性的光伏治沙示范基地。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0MW,配套储能系统容量不小于光伏装机容量的15%(2小时)。

2、建设要求

基地建设按照“光伏治沙”综合利用模式,项目应与当地生态治理、文化旅游业、农牧业等多元融合。优先支持“光伏+生态治理”、“光伏+旅游”、“光伏+装备制造”、农/林/牧光互补等开发模式。鼓励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广板下经济,将景观设计理念融入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

三、工作组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如期并网发电,杭锦旗人民政府成立了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旗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办公室(简称基地办),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负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协调、联络和调度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工前各节点所存在的问题,切实协调推进基地建设。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竞争优选服务单位,编制优选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工作;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优选文件,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并做好技术把关和评审工作;负责公示阶段答疑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公告→申报企业编制申报文件→企业递交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公布优选结果→签署开发协议。

1.公开发布优选公告

公开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hjq.gov.cn)发布基地项目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申领优选文件,参与项目竞争优选。

2.企业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优选文件后,按优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件,并可自行现场考察。申报企业应满足当地产业规划布局和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等要求。

3.企业递交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应按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对各项目申报企业分别进行排序。评审全过程在监督与法务组的监督下完成,以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5.公布优选结果

在评审完毕后,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优选结果,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选企业及必要信息,包括入选企业名称、建设规模等。

6.签署开发协议

入选企业与杭锦旗人民政府签署开发协议。

四、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鼓励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等组成合资公司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经审计机构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10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按所属集团公司考核),统计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总和须满足上述要求。

3.申报企业业绩能力,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申报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500MW(按所属集团公司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申报企业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全容量并网前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申报企业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

6.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递交申报文件时缴纳3000万元申报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在公布优选结果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未入选企业退还申报保证金或保函原件;在签订开发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企业退还申报保证金或保函原件。入选企业放弃入选资格,将被扣除申报保证金。

7.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公布优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亿元。履约保证金存入专户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

8.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的有关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满足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申报企业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9.申报企业承诺在杭锦旗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申报企业承诺支付前期技术支持和优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10.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光伏治沙项目的业绩,承诺本项目的光伏治沙方案和生态效果,承诺储能等灵活调节系统建设与工程本体同步投运,为加快项目推进、开工,按照前期工作一体化的方式整体推进,符合基地整体文化旅游、生态效果。

11.申报企业承诺优选参考材料、文件、数据仅用于此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具有实际出资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绝对控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证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授权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申报文件以及入选后的合同协议书中应有使联合体各方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3)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工作范围以及承担的责任(投资能力、业绩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且承诺一旦入选,在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中以及项目整个建设运营期内,各方的出资比例和职责不得擅变更。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诺在申报及入选后对优选方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及共同的保密义务,并在授权书和申报文件中有此说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应随申报文件一起递交。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次优选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申报,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申报。如有违反,其申报或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申报将被拒绝。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领优选文件日期:9月17-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21:00。

2.申领优选文件地点:杭锦旗能源局一楼会议室。

3.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资料申领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

4.优选文件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项目,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杭锦旗+申报公司名称”。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5.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时间:9月24日上午9:00~12:00。

6.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B2会议室。

六、其它

备注:1、本表提交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可编辑电子表发送至hjqmxjdgfzs 126.com。2、如需开具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开票信息(请根据贵司财务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递交申报资料时现场领取发票或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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