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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再迎利好!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四川…密集发布!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6-04-23
核心提示: “十五五”期间,光伏产业将在规模扩张与场景创新中迎来新一轮利好
据光伏产业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安徽、山东、浙江、江苏、湖南、海南、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多个省市相继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其中,光伏成为新能源布局的关键一环。
 
一方面,多省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光伏/新能源装机量目标;另一方面,新的应用场景与技术方向也频频出现。
 
可以预见,“十五五”期间,光伏产业将在规模扩张与场景创新中迎来新一轮利好。
 
 
详情见下:
 
北京
 
打造绿色先进能源与低碳环保产业高地,做强一批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加快新型储能、氢能产业迭代发展,布局固态电池、钙钛矿光伏等产业新赛道。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引,完善目标引导机制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全面推广第五立面光伏发电,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力争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200万千瓦。
 
天津
 
统筹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坚持海陆并举、集散并重,有序新建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
 
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支持绿电直连、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扩大绿色电力消费,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建立健全以绿证为核心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以市场化手段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专栏16 新型能源体系重点工程-新能源项目中明确,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考虑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持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十五五”时期新装机规模700万千瓦。
 
上海
 
打造4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推动海上、陆上光伏开发,力争光伏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积极争取增量水电资源,确保市外水电总供应能力突破千万千瓦。加快推动“蒙电入沪”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电、光伏基地。有序推进坚强电网建设,实施一批输变电工程。加强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建设,推动中长时储能规模化应用。
 
加快推进“光伏+”专项工程和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外来清洁能源供应,到2030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左右,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重庆
 
前沿布局固态半固态电池、长时储能电池等产业化项目,加快钠基电池、镁基电池、液流电池等技术研发储备,适时发展叠层、钙钛矿等高效光伏产品。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入开展控煤减煤工作,力争全社会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实现煤炭和成品油消费达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经国家审核衔接后确定的目标。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地热能、氢能等多能互补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垃圾焚烧、沼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
 
加快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培育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兴需求侧应用场景。
 
四川
 
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建设,优先建设具有年调节或多年调节以上调节能力水电站,统筹推进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引导风光资源富集地区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推动“三州”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科学布局建设支撑性煤电,适度布局气电,加快建设新型储能电站。
 
加快金沙江上游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新增装机规模约500万千瓦。推进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新增装机规模约1500万千瓦。规划建设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新增装机规模约1200万千瓦。
 
山西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增量开发与存量改造升级并举,统筹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扩规升级,力争2030年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1亿千瓦。聚焦“晋北区、大基地、沉碱荒、新通道”,优化集中式风光竞配机制,按照国家统筹布局争取建设国家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10个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鼓励“新能源+生态修复”等发展模式。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布局农业、交通廊道等多场景可再生能源项目。
 
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坚持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引导合理能源消费和绿色能源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创新工业企业全额自发自用、建筑“光储直柔”、交通“光储充”充电站等产消一体化模式。
 
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光伏电站建设。
 
吉林
 
加强电力稳定供应。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安全,大力推进煤电、气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建设。深化“绿电+消纳”模式创新,推进“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开发向多场景应用融合发展。扩大西部白城市、松原市、双辽市等地省内消纳新能源规模。在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吉电入京”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按需建设。到2030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
 
大力推进大规模集中式储能建设,推动液流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构网型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协同发展。鼓励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算力设施、充换电站、通信机房、交通枢纽等场区建设用户侧储能。到2030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此外,到2030年,绿氢产能力争达到80万吨/年,展望100万吨/年。
 
黑龙江
 
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利用好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打造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黑河绿电消纳区。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乡村驭风行动”,利用公共机构和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开发消纳。坚持风光水生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深入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江苏
 
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展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加快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生物质能,推进千万千瓦级核电和绿色氢氨醇基地建设,推动氢能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效能 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冷能综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
 
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建设以分布式、扁平化为方向的新型配电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进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为主、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常州深化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区域自治平衡和多能互补,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提升绿电持续稳定供应能力。
 
持续提升绿电绿证供给规模,强化新增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核电等清洁电源接网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嵌入式直流”等应用实践,积极拓展省外绿电交易资源。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水平,构建高比例绿电专变、绿电专线,创新实施绿电直连园区和企业项目。健全绿电交易、溯源认证 体系,探索体现不同品质电能价值的电力市场机制。
 
浙江
 
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蓄、储能有序发展,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发展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鼓励“上大压小”,推进30万千瓦级煤电“到期即退”,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到2030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75%。
 
安徽
 
加快突破高效光伏电池片、下一代电池等新领域。推动钠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等性能提升及规模化应用,规范提升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机械储能。推动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加强生物质能源化、资源化应用。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统筹布局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鼓励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绿色氢氨醇和生物航煤发展。协同完善新能源资源开发与调节能力及配套电网,有序推进已纳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虚拟电厂,加快构建坚强智能骨干电网。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推进皖北、沿江区域风电资源开发,在无法复垦的采煤沉陷区谋划实施集中式光伏项目。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布局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化利用项目。
 
福建
 
构建多元融合、协调发展能源供应体系,强化能源可靠供应能力。推动电力供应韧性更强、结构更优。积极安全有序建设沿海核电基地,合理布局清洁高效煤电等项目,协同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有序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优化系统调节设施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1.4亿千瓦以上,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重点发展新型模块化、高性能锂电新能源电池产品,推动新能源电池向储能、光储充检一体化、换电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拓展,打造全球领先锂电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电动船舶设计、建造、配套、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
 
山东
 
稳妥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基地开发,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光伏项目。协同推进清洁能源高比例消纳,稳步推动抽水蓄能、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设施规模发展,配套建设烟威输变电、沿海核电送出等特高压工程,强化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推进地热能、氢能等多元利用。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左右,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瞄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开展氢能、固态电池、绿色液体燃料等前沿技术攻关,探索发展核聚变、快堆、浮动堆等先进核能技术产业,加快实施 “核动未来”、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等科技示范工程。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扩围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一批绿电产业园区,探索“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供需协同发展新模式。
 
湖南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新能源,加强农光、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集约化利用,推进风电、光伏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探索发展地热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拓宽氢能应用场景。
 
到2030年,全省煤电装机达到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5500万千瓦,水电1700万千瓦,外电入湘能力2200万千瓦,与南网互济能力600万千瓦。
 
海南
 
因地制宜拓展清洁低碳氢源,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核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集约化发展生物质制氢、电解水制氢,推动电氢氨醇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氢能多元应用场景,优化氢能供给站点,推动氢能在重卡、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有序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推动风电、光伏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探索完善促进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参与电网调节的鼓励政策及价格机制。
 
低碳岛建设重点任务中明确,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到2030年核电、风电、光伏等零碳电源装机占比65%,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5%,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贵州
 
合理规划新能源发展布局,推进新能源规模化集成创新,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分布式能源就地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低风速发电,推动“人工智能+新能源”典型场景应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氢能,加强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深入挖掘负荷侧调节资源。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推动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到2030年,电力装机规模达1.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6500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5%以上,非常规天然气年产量达30亿立方米,储气能力不低于3亿立方米,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集群产值达5000亿元。
 
云南
 
推动绿色铝、磷化工、有色和稀贵金属等资源型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延链补链强链,推进硅光伏提质升级,巩固提升优势资源型产业在全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推动“风光水火储”等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
 
到2030年,全省电力装机超过2亿千瓦,力争新增用电需求以清洁电量为主。
 
陕西
 
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加快建设陕北黄土高原光伏发电基地,推进关中地区低风速风电开发和渭北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支持陕南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
 
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和锂电池、全钒液流、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推动“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
 
加快黄河“几字弯”风电光伏基地等建设,到2030年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540万千瓦;建设30个百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县。
 
甘肃
 
接续打造库姆塔格、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若干百万千瓦级基地。研究布局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有序实施大容量光热、外送通道配套光热、“光热+风光电”一体化等项目,推动光热资源规模化开发,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积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光伏治沙、农光互补、交能融合等“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资源利用。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1.6亿千瓦以上。
 
扩大风电整机及组件、光伏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出口,促进中药材出口、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出海,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
 
青海
 
因地制宜推广观光式光伏、“光伏发电+牧草种植+绿色养殖”、“农牧+旅游”等融合发展模式。
 
促进盐湖产业与新能源、新材料、旅游等产业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盐湖资源开发企业优先使用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推动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全替代。
 
科学开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黄河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开工建设茨哈峡、尔多水电站,适时推进龙羊峡、公伯峡等水电站增容扩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建成格尔木2×660MW火电机组。优化提升电源质量,建设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完善储能调峰体系。到203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65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
 
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培优育强锂电产业链,拓展光伏产业新领域,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扩大隔膜、动力锂电池规模,重点发展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高镍等锂电核心材料,科学有序发展储能电池,构建产业配套齐全的锂电全产业链。补齐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短板,拓展下游逆变器、控制器等配套产品规模,促进光伏产品提质升级。
 
内蒙古
 
持续推进光伏治沙工程,拓宽“以路治沙”实施范围。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动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年度利用率目标和开发规模,保持新增装机合理规模。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沼气能发电。到“十五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5亿千瓦。
 
西藏
 
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引导清洁能源与制氢制氧、绿色算力、绿色矿业等清洁载能产业协同布局,促进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到2030年,建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6000万千瓦左右,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加快内需支撑性水电项目建设,统筹布局光伏、光热、风电、地热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优化电源结构,建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留存机制,提升电力保供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宁夏
 
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需求牵引,推动装备制造协同发展,推进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优化光伏制造产能结构,推进钙钛矿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应用。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增量开发与存量升级并举,扩大新能源供给规模,保持新能源利用率合理水平。推广草光、林光、农光互补等立体化开发模式,建设盐池、灵武、沙坡头3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深化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探索低效光伏电站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增强新能源联农带农作用。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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