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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宣布取消!告别“政府定价”后,光伏、储能、售电…谁在裸泳?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6-02-10
核心提示: 2026年这场电改,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正式进入深水区。
2026年伊始,一场重塑电力定价逻辑的变革正在全国范围内密集落地。
 
多地宣布取消“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时电价”,随之而来的,是电力行业盈利模式与风险承担方式的重新分配——市场进入大洗牌时期。
 
 
在探讨这个话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点,取消的不是“分时定价”机制,而是“政府固定分时”。
 
表达上的毫厘之差,让不少人仅凭字面意思,对这轮调整产生了误解。政策要取消的,并不是峰谷分时这种定价方式,而是由政府核定的固定峰平谷时段与固定价差/浮动比例。
 
未来,市场化分时定价仍将延续,只是定价主体从政府转向市场。
 
从国家层面上看,2025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下称“1656号文”),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参考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简单来说就是,入市用户的分时价格,交给市场形成;未入市的代理购电用户,继续保留一定行政分时的“安全阀”。
 
具体到各个省份,相关政策自2026年初开始集中落地。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发布通知,提及“入市用户不再执行政府核定固定分时电价”,其中9地已明确落地,江苏、山西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各地的执行方式虽有差异,但结果基本一致——过去由政府划定时间表,企业按表用电、储能稳定套利的固定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为什么现在要改?
 
如果把电力系统当成一台机器,分时电价长期承担的是“削峰填谷”的调控功能:给峰段更贵的电、给谷段更便宜的电,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它在过去很有效,尤其是在煤电占主导、供给曲线更可控的年代。
 
可到了今天,固定峰谷这套模式已然失灵,归根结底,离不开两大因素的倒逼。
 
一、新能源从“补充”变成“主力”,固定峰谷对不上真实供需
 
过去二十年,煤电主导下的电力供应稳定可控,政府预设的峰谷时段能大致匹配供需。然而,随着近几年国内风光装机规模的稳步攀升,供给侧的波动性急剧放大。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风电、太阳能累计并网装机首次超过18亿千瓦,达到18.4亿千瓦,占比约47.3%。
 
新能源的特点不是“便宜或贵”,而是“随机与波动”:正午光伏满发、深夜风电走强、阴天无风又骤降。供给曲线像“心电图”,而不是过去那条更平滑的线。
 
当中午电力充裕甚至过剩时,如果零售侧还按政府预设的“平段电价”去收费,本质上是在用静态规则管理动态系统:该便宜的时候不够便宜,该贵的时候不够贵,价格信号失真,调节压力与成本就会被放大。
 
二、批发侧随行就市,零售侧长期固定,制造巨大的财务黑洞
 
更现实的矛盾来自市场结构:在光伏装机大省,午间往往是发电最高峰,但按照旧有的分时电价,这依然是电价的“平段”甚至“高峰”。这种错配导致了严重的市场扭曲:一方面,现货市场上频频出现的“负电价”,另一方面,零售侧依然维持的高昂固定电价。
 
据山东省能源局数据,2025年5月1日,山东实时现货交易均价跌至-13.02元/兆瓦时;同年9月,四川在结算试运行期间,出清价格最低触及-50元/兆瓦时。这种批发侧与零售侧的价格“双轨制”,制造了巨大的财务黑洞。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测算,2025年全国售电公司因双轨制价差导致的亏损总额超280亿元。电网与售电公司一边在现货市场高价接盘(或低价甚至负价时无法传导),一边在零售端按固定价格结算,这种“剪刀差”已难以为继。
 
1656号文的核心意图之一,就是让批发市场的价格变化趋势,能更顺畅地“同频”传导到零售侧,让价格回到它该做的事:反映稀缺、引导配置。
 
各地怎么做?
 
全面市场化 vs 有所保留
 
虽然地方细则的写法各不相同,但大体呈现出两类路径。
 
第一类:更强调“全面交给市场”
 
一些地区明确对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市场主体,不再人为划定电价时段与水平,完全交由市场形成分时价格;并进一步界定市场化用户覆盖批发、零售两类用户。以陕西为例,当地明确指出: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电价,将更多由市场批发均价传导形成,中午光伏大发时段可能成为电力市场的“价格洼地”。
 
第二类:聚焦入市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仍保留行政分时
 
河南、贵州、云南等地在工商业分时电价新一轮调整中提出:参与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固定分时电价,而未入市的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仍按原机制或优化后的行政分时执行。
 
仅凭政策,我们不能片面地说谁更保守,谁太激进。路径上的差异,更多是由当地现货市场的成熟度、用户参与能力与风险承受水平、电网代理购电规模占比等因素共同决定。
 
洗牌从谁开始?
 
不可否认,这一变革对产业链的冲击是颠覆性的。表面上看,政府只是不再固定峰谷表,但底层逻辑,是电力产业链三大要素的重新分配:价格波动的风险、捕捉波动的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润。
 
首当其冲的便是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一年倒闭2000家
 
在固定分时环境里,售电公司更容易用标准化套餐管理用户预期;而当分时曲线更多由市场形成,售电公司如果仍停留在“低买高卖、赚价差”的单一模式,会同时遇到两道压力:
 
价差空间收窄:批零价差模式天然更薄、更卷;
 
风险暴露增加:批发侧波动更大,若没有对冲、没有产品设计,风险要么亏在自己身上,要么粗暴转嫁给用户,客户黏性会快速下滑。
 
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
 
2025年,全国有超过2000家售电公司注销。过去靠信息差和批零价差“倒买倒卖”的模式已是死路一条。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许传博认为,新政约束下,单纯的售电利润空间被极限压缩(如山东上限仅0.006元/千瓦时)。未来的售电公司必须转型为“综合能源管家”,为用户提供负荷预测、策略交易和风险管理服务。
 
工商业企业:比拼数字化能力
 
在固定分时电价时代,企业只需调整排产计划即可控制成本。而在现货市场联动的未来,企业面对的更像是“行情曲线”。什么时候用电最便宜,未必等于传统的“谷段”;什么时候用电最贵,也未必等于传统“峰段”;电价波动会更频繁,极端天气、系统紧张、现货价格变化都会更直接地传导。
 
因此也有人说,未来会是一场关于数字化能力的对决。
 
那些没有安装实时监测系统、缺乏数据建模分析能力的企业,将如同“盲人骑瞎马”。调研数据显示,未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中小企业,平均电费支出较具备能力的企业高出22%-27%。它们无法预判电价走势,只能被动接受市场的高价时刻。
 
相反,具备调节能力的“灵活性用户”将迎来红利期。例如,电解铝、数据中心等高耗能企业,如果能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与电价波动的即时联动,在低价甚至负电价时段加大负荷,将获得显著的成本优势。
 
工商业储能:峰谷套利仍在,但不再稳定
 
过去几年,工商业储能的商业模式极其简单粗暴:利用政府划定的峰谷价差,低充高放,躺着赚钱。但在新规下,固定的峰谷时段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随供需实时波动的市场电价。
 
“传统的两充两放模型可能彻底失效。”一家头部储能企业的市场负责人表示,固定分时退出后,套利空间可能被压缩、也可能变得不稳定,确实会带来阶段性阵痛。
 
但这并不等于储能失去价值,只是价值兑现的方式需改改变:价差套利仍可能存在,但更依赖预测与策略执行;需量管理、削峰带来的容需量费用下降;用储能把便宜、富余的电,挪到更有价值的时段;辅助服务与需求响应,让储能为系统提供灵活性并获得补偿……
 
一句话概况:从“按表充放电”,到“按曲线做运营”。随着市场机制完善,更多交易品种会给储能提供新的收益通道。
 
新能源发电侧:规模≠安全
 
当中午成为价格洼地、甚至可能出现极低价、负价的压力时,新能源项目的关键不再只是“发了多少”,而是“能不能把电卖在更好的时段、能不能把波动变成可控”。光储融合、联合交易、以及更精细的合同结构,会成为收益稳定性的护城河。
 
各地存在差异
 
最后再说争议,两个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决定未来两年,从业者的体感差异。
 
1、谁算“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
 
在实践里常见三类购电形态:批发用户、零售用户、代理购电用户。政策条文如何界定“直接参与”,各地可能存在细微差异。这将直接决定哪些用户更快暴露在市场分时波动下,也决定售电公司能提供怎样的零售套餐结构。
 
2、一步到位还是循序渐进?
 
如果现货价格形成机制仍受限、辅助服务与容量等配套不成熟,价格信号可能失真;此时贸然把波动完全推给终端,容易引发“适应性阵痛”。更稳的路径,是先把批发侧与现货机制做扎实,再分层推进零售侧产品化,同时保留代理购电的过渡安排。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同样是落实1656号文,有的地方更彻底,有的地方更保留。无关决策层态度,只是承接条件差异。

尾声
 
2026年这场电改,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正式进入深水区。
 
短期来看,市场主体的阵痛不可避免。无论是新能源电厂需要配置储能以避免弃电,还是工商业用户需要投资数字化系统以对冲成本,亦或是售电公司需要重构盈利模型,整个行业都在经历一场从“政策红利”向“技术红利”的切换。
 
中金公司最新研报指出,随着2026年起市场化机制的全面铺开,电力产业链的价值天平将向具备调节能力和数字化能力的“买方”倾斜。
 
在这场博弈中,电力价格将不再是政府给予的保障,而是市场交易出来的结果。对于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企业而言,只有适应规则、掌握算法、驾驭波动,才能在下一轮周期中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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