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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未来十年,每年需新增2亿千瓦左右风光装机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5-11-03
核心提示: 未来10年每年还需新增2亿千瓦左右风光装机
10月31日下午,国家能源局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综合司副司长张星介绍:
 
9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我国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明确2035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以上。
 
要实现上述目标,未来10年每年还需新增2亿千瓦左右风光装机
 
采取的重要措施包括,
 
1)加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
 
2)推动新能源与算力、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3)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重点推动风光制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等多元转化和就地利用。加快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鼓励工业领域风光绿电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汽。
 
4)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健全绿证交易机制。
 
5)妥善处理降电价与稳收益的关系并合理衔接存量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积极性。
 
报道原文如下。
 
【中国电力报记者】
 
新一轮NDC(《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提出了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超30%、风光总装机力争达36亿千瓦的目标。请问,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将设定哪些关键的阶段性指标和实施路径?谢谢。
 
【综合司副司长张星】
 
谢谢你的问题,你的问题我来回答。今年9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我国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明确2035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以上。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已经突破17亿千瓦,实现2035年自主贡献目标,未来10年每年还需新增2亿千瓦左右风光装机。
 
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充分展现了党中央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远见与决心。我国拥有丰富资源总量、坚实产业基础、巨大市场需求,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完成2035年自主贡献风光装机目标,但需要付出更多艰辛努力。“十五五”时期是开局起步、攻坚克难的关键五年,要在继续大力发展、做大总量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新能源“立起来”“靠得住”,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平稳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供给。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发挥水风光互补优势,积极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加大海上风电开发力度,完善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性文件和管理办法,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
 
二是积极推动新能源集成发展。加快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推动新能源与算力、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以新能源布局牵引生产力布局。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三是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在更好发挥电网作用、持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重点推动风光制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等多元转化和就地利用。加快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鼓励工业领域风光绿电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汽。
 
四是全面提升新能源消费水平。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健全绿证交易机制,加强电—碳—证市场协同衔接,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五是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和价格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出台和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定各类边界条件,妥善处理降电价与稳收益的关系并合理衔接存量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积极性。构建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交易规则,为新能源提供合理的收益保障与风险管理机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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