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午拟设2~3小时谷电!又一省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5-04-28
核心提示: 中午拟设2~3小时谷电!又一省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4月25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表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微信图片_20250428135423

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段为:

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0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20:00;低谷时段00:00-06:00;其余时段为平段。

2月:高峰时段16:00-22:00;低谷时段0:00-06:00;其余时段为平段。

7-9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7:00-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8月的21:00-23:00,取消9月尖峰电价;低谷(含深谷)时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时段为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

3-6月和10-11月:高峰时段16:00-22:00;低谷(含深谷)时段01:0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时段为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

在3-11月常态化设置午间深谷时段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为深谷时段。

原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250428135513

热点话题
阅读下一篇文章

联系我们/Contact

商务会员、广告投放、软文营销
张先生:
电话:0551-6384566313309693356(同微信)
传真:0551-69121327
QQ: 936604464
投稿、编辑事务、 展会合作、友情链接互换
杨女士:
电话:0551-69121329
传真:0551-69121327
QQ:3328675587